10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新的个税起征点,10月1日以后发放的工资,都能适用5000元的起征点和新税率表,月收入2万元以下的减税幅度均超过5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公布的数据,个人所得税改革启动以来的首个申报期运行平稳,10月份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和个体工商户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已完成申报。
改革实施首月,全国个人所得税减税316亿元,有6000多万税改前的纳税人不再缴纳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其中,10月领取工资薪金所得在2万元以下的占税改前纳税人总数的96.1%,共减税224亿元,占当月总减税规模的70.9%。
工资薪金所得减税304.1亿元,减税幅度41.3%,工薪阶层普遍受益。
各行业中,民营企业员工减税164.5亿元,占当月减税总额的54.1%,减税幅度44%;制造业员工减税58.5亿元,占当月减税总额的19.3%。
数据显示,民营经济贡献了60%以上的GDP,提供了80%以上的就业岗位,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
国家税务总局还对外发布了《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落实和完善政策,促进民营企业减税降负等5方面26条具体措施,通知明确2019年对民营企业等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还将再精简2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