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4日,浙江乐清市,滴滴顺风车司机钟元将年仅19岁的女乘客赵某某劫持至深山内,残忍实施抢劫、强奸并将其杀害、抛尸,引发社会巨大震动,这也是当年第二起顺风车司机杀害女乘客事件。
2019年2月1日上午10点30分,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对“滴滴顺风车司机杀人案”进行宣判,以抢劫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钟元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钟元(28岁,四川省金堂县人)因赌博在网络借贷平台欠下债务,预谋在从事滴滴顺风车业务时伺机抢劫女乘客财物。
法院认为,被告人钟元以暴力方法抢劫财物,又强奸妇女,并为灭口而故意杀害被害人,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抢劫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对被告人钟元应数罪并罚。
鉴于被告人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虽然被告人钟元归案后能坦白,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故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钟元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25000元;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5000元。”
法官指出,综合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犯罪动机、手段、后果等因素,依法应当予以严惩,故以抢劫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钟元死刑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