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前微博用户回先生申诉的“三星Note7涉嫌欺诈一案”进行了二审宣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再次驳回了它的申诉。
老回因三星三星Note7自燃一案诉讼的一审判决在去年11月公布:法院仅支持原告回先生诉求中,原价赔偿烧坏的笔记本电脑一项,驳回了回先生其他诉讼请求,认定被告三星中国公司不存在故意欺诈。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即便三星公司在处理中国大陆地区Note7手机电池质量问题过程中,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但并无证据表面其有故意向包括上诉人在内的广大消费者隐瞒产品重要信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满足上诉人所主张地欺诈法律要见。综上,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而对于二审结果,回先生则表示:他将会考虑继续申诉。老回与三星公司多次沟通后,觉得自己没有得到消费者应有的保障和尊重,决定起诉三星。
文章出处:新浪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