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媒体报道称,根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显示,ofo运营主体之一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申请人”而出现,申请人为聂艳,日期是3月25日,办理法院为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
ofo官方随即发布声明回应称,有关ofo破产的新闻严重失实,ofo目前运营一切正常,有关债务也在诉讼或者协商当中。不实新闻严重危害ofo经营,ofo已向相关部门提交证据,并将保留诉讼的权利。
4月3日,ofo对媒体透露,经过确认,ofo破产传闻的来源是一位ofo用户到法院申请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目前此案还在核查阶段。
据悉,ofo已就相关事宜与法院进行了沟通,但结果尚未可知。
ofo还强调,各个城市都在正常运营,有持续的投入和管理。
至于拖欠用户押金,ofo表示诚挚的歉意,正在积极寻求为用户退押金的方法, 会坚持负责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