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消息,据海淀法院网消息,因认为对方利用技术手段对“爱奇艺”网站视频进行刷量,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将触媒创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数字简史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150万元。
原告爱奇艺公司诉称,“爱奇艺”网站系由爱奇艺公司合法经营多年的全国知名网络视频播放平台。
爱奇艺公司在经营“爱奇艺”网站过程中,会在合法范围内由其计算机系统实时统计、记录“爱奇艺”网站中各个视频的访问者IP 地址、访问时间、访问量、终端类型、点赞量、评论等信息以及“爱奇艺号”用户上传的视频播放量、粉丝量等数据,并对前述统计数据进行分析,以此剖析各视频、各“爱奇艺号”用户的受欢迎程度、访问者所在地理区域、访问者喜好、访问时段等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
基于前述统计数据的具体分析结果,爱奇艺公司可科学确定一系列经营策略、准确结算与视频版权供应商、“爱奇艺号”用户之间的分成金额。
同时,前述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也会影响到爱奇艺网站对用户的视频推荐策略,排行榜内容的科学性与准确性,影响到广告主、用户、社会公众对爱奇艺公布的各项数据的信任度。因此,准确且真实的统计数据对爱奇艺公司、用户、上游视频版权供应商、下游广告主而言至关重要,是整个视频行业公平竞争、有序运作的核心和基础。
触媒创想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19日,主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数字简史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17日,主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开发、数据处理等。数字简史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及原股东之一为触媒创想公司法定代表人,后于2018年12月21日变更。
触媒创想公司与数字简史公司为关联公司,二公司利用各种技术手段,通过共同的销售人员,为第三方提供针对“爱奇艺”网站视频刷量服务、“爱奇艺号”用户粉丝刷量服务等非法行为,由此制造了大量虚假的“爱奇艺”网站视频内容访问量、制造了大量虚假的“爱奇艺号”用户粉丝。触媒创想公司和数字简史公司在对外从事刷量、刷粉丝业务过程中,按照播放量60-65元/万次、粉丝量0.1元/个、点赞量0.05元/个、评论数1元/条的收费标准报价,二公司以销售人员或者数字简史公司名义,对外收取报酬。
原告爱奇艺公司认为,触媒创想公司和数字简史公司从事的非法行为,会导致爱奇艺公司服务器的负担在短时间内剧增,相关视频访问量急速提高,导致爱奇艺公司无法统计、分析、显示真实的视频访问量、粉丝、点赞及评论等各项重要数据,破坏了“爱奇艺”网站的正常运行,降低了爱奇艺公司合作方、用户、社会公众等对爱奇艺公司提供的统计、显示数据的信任度,也会给爱奇艺公司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触媒创想公司和数字简史公司行为不仅损害了爱奇艺公司的经济利益,损害了消费者利益,而且严重扰乱了整个视频行业的正常经营秩序,严重违背了基本商业道德。
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