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上午,中国邮政速递、顺丰、申通、圆通、中通、韵达、百世、德邦、宅急送、京东物流、苏宁物流、民航快递以及DHL、FedEx,共14家国内外快递企业共同签署了快递业拒绝寄递非法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自律公约。
各企业承诺采取有效措施,拒绝收寄非法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积极遏制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
近年来,国家邮政局将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列入《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督促寄递企业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将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纳入寄递渠道安全管理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开展寄递安全宣传,邮政业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贡献了积极力量。
早在2015年3月3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国家邮政局就和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等组织17家快递企业提出对非法野生物交易“零容忍”的倡议。之后业内企业积极响应,中邮速递、顺丰和DHL等多家企业举办或参加相关的培训班,并积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预防非法的野生动植物制品被运输。 常见的非法野生动物制品有象牙、虎骨及虎牙、穿山甲甲片、犀牛角、玳瑁标本及背甲、盔犀鸟头骨、赛加羚羊角等制成的各种物品。根据《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及其所附《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19类物品禁止寄递物品之一。
《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等也直接规定快递企业运输、收寄未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进境的行为,以及运输、收寄禁止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行为属于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