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据报道,华为已经正式在美国提起诉讼,要求驳回美官方对华为下达的禁令。
华为发布了首席法务官宋柳平的相关声明,声明如下:
华为已提起诉讼并将于周二提出简易判决动议,要求法院宣布该法案违宪。该禁令是典型的剥夺公权法案,违反了正当程序,该法案直接判定华为有罪,对华为施加了大量限制措施,其目的显而易见,就是将华为赶出美国市场。这是“用立法代替审判”的暴政,是美国宪法明确禁止的。
希望美国法院能和处理以前的剥夺公权条款和违反正当程序案件一样,宣布华为禁令违宪并禁止执行。
华为也将此声明刊载至《华尔街日报》等美媒载体上。
5月16日美总统签下行政令,禁止美国企业购买“外国对手”提供的电信设备和服务,同一天美商务部将将华为公司列入管制“实体名单”。
随后华为获得了美国商务部的临时许可,允许将对华为的禁令延迟90天实施,该临时许可有效期从今天开始至8月19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