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底前实施!工信部就“携号转网”公开征求意见
  • 朝晖
  • 2019年07月31日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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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11月底前在全国实施“携号转网” 。7月23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表示,全国携号转网推广技术方案确定,网络系统建设改造、网间联调联测及服务提供等工作统筹推进。

7月31日消息,今日工信部发布《携号转网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14日。

办法指出,用户办理携号转网服务,须先向当前签约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查询号码是否满足携转条件。

满足携转条件的,用户向携出方申请获得授权码,并到拟签约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申请办理携入,办理完成后携入方为用户提供新的移动电话卡。

申请携号转网的用户,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申请携号转网的号码已在携出方办理真实身份信息登记;

(二)申请携号转网的号码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非挂失、停机等);

(三)与携出方结清申请携号转网号码的已出账电信费用,如有未出账的电信费用(如国际漫游费用等),与携出方已约定缴费时间和方式;

(四)申请携号转网的号码与携出方无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的协议,或已解除在网期限限制;

(五)申请携号转网的号码入网已满120日(自然日,下同)。

此外,办法还指出,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电信服务方面的要求,不得实施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以任何方式拒绝、阻止、拖延向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查询服务及解除限制服务;

(二)增设办理条件,以任何方式拒绝、阻止、拖延向满足条件的用户提供携出授权码服务。

11月底前实施!工信部就“携号转网”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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