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信部发布《携号转网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14日。
办法指出,用户办理携号转网服务,须先向当前签约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查询号码是否满足携转条件。
满足携转条件的,用户向携出方申请获得授权码,并到拟签约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申请办理携入,办理完成后携入方为用户提供新的移动电话卡。
办法提到,申请携号转网的号码应当满足:与携出方无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的协议,或已解除在网期限限制。
有媒体指出,这意味着合约机或一些合约套餐在协议期内不能携号转网。
办法还指出,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电信服务方面的要求,不得实施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以任何方式拒绝、阻止、拖延向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查询服务及解除限制服务;
2、增设办理条件,以任何方式拒绝、阻止、拖延向满足条件的用户提供携出授权码服务。
今年5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11月底前在全国实施“携号转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