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了《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条例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文明行为规范,针对“低头玩手机”过马路等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以后行人过马路时“低头玩手机”最高可罚50元;机动车驾驶人从车辆上向外抛撒垃圾最高可罚款200元。
此事引发网友热议,有人认为立法处罚很有必要,也有人认为属于小题大做。并且有网友在网上表达了不同的看法。
近些年来,随着手机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生活中离不开手机,无论是在工作、吃饭、走路、休闲,甚至睡觉时间都会使用手机。虽然我们享受着手机给我们生活带来巨大的便利,但同时,手机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们的生活。
其中使用手机影响最大的问题就是在走路过程中使用手机,因为没有观察到路面状况及过往车辆,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近些年来,因玩手机发生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案例明显增多,但同时,由于行人玩手机导致事故的发生,在后期事故处理中,行人没有交通保险的支持,事故责任承担能力有限,往往机动车方承担更大的损失。
因此,此次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了《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从市政管理条例方面,对走路玩手机行为提出禁令并进行处罚,能够一定程度上减少过马路玩手机等不文明,不安全现象,对市民的安全出行也会有一定的提升。并且,对今后其他城市出台类似政策做出了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