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晚间,乐视网发布公告称,2019年11月1日,公司收到三中院通知,公司需于2019年11月7日前支付诉讼费612万,否则视为公司撤诉,公司目前办公场所将被强制腾退。公司目前存在因支付上述巨额诉讼费,或将导致现金流断裂的风险。
乐视网表示,截至目前,乐视网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债务处理没有任何进展,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每况愈下,公司此前勉强维持经营性现金流。若公司支付上述612万诉讼费后,预计公司的资金状况可能无法覆盖公司正常的运营支出。
据悉,2013年12月乐视网与北京宏城鑫泰置业有限公司签署了《宏城鑫泰办公楼租赁合同》,承租了宏城鑫泰名下的房产(即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105号乐融大厦),租期从2014年至2036年6月30日,自此一直在此办公。
2019年10月,三中院发出通知,涉案房屋将于2019年11月18日至19日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并要求公司于11月7日前缴纳诉讼费612万,否则视为公司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