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崇明涉电子烟犯罪案宣判 两被告非法经营被判刑
  • 张一恒
  • 2019年11月17日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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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上海崇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院受理的首起涉电子烟犯罪案件,并当庭宣判。据澎湃新闻获悉,该院判决被告人姜某甲、姜某乙构成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拘役四个月,缓刑并分别处以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五千元。宣判后,两名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2018年10月16日,公安机关在上海某小区和某轿车内,当场查获被告人用于销售的Marlboro、HEETS、Fiit等品牌烟弹共计374条。经估价,上述烟弹价值人民币64743.14元。

电子烟在双十一国际购物节来临之际正式被“打入冷宫”,随着《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的发布,几乎所有电商平台同时将所有品牌的电子烟产品下架,在天猫、京东、当当、苏宁易购、聚美优品、唯品会等电商平台搜索“电子烟”均显示无结果。但是线上电子烟售卖渠道仍未完全封闭,而且可以说让一部分微商的订单比以前更多了。只要在QQ中搜索“福禄”“悦刻”的关键字就能找到很多销售相应品牌电子烟的QQ群。

专家表示,堵住电商平台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青少年使用电子烟问题,监管部门需从线上和线下同时发力,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

上海崇明涉电子烟犯罪案宣判 两被告非法经营被判刑


文章出处:手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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