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据报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新版标准。针对部分试点地区的差异,例如厨余垃圾、餐厨垃圾或者“湿垃圾”,新标准都统一为厨余垃圾。
较2008年标准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修订适用范围相比,新标准的修订明确规定了生活垃圾标志类别的构成、大类图形的符号、大类标志的设计、小类图形的符号、小类标志的设计、以及生活垃垃圾分类标志的设置。
新标准生活垃圾的的类别也被调成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4大类共计11个小类。删除了“大件垃圾”“可燃垃圾”“可堆肥垃圾”和“瓶罐”4个类别的图形符号;增加了“厨余垃圾”“灯管”“家用化学品”“餐厨垃圾”“其他厨余垃圾”等5个类别的图形符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刘李峰指出,由于目前部分垃圾分类工作试点区域的存在标准和命名差异,本次新修订的垃圾分类是统一标准,这为日后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带来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