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就稳定就业工作提出了六个方面重点举措:分别是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开发更多就业岗位、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创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做实就业创业服务以及做好基本生活保障。
其中在开发更多就业岗位方面,《意见》指出挖掘内需带动就业,鼓励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消费,有力有序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鼓励限购城市优化机动车限购管理措施。培育国内服务外包市场,支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专业服务。
除此之外,在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创业方面,《意见》要求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加强托底安置就业。以及稳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
《意见》还强调,要加强稳就业工作组织保障,完善工作组织协调、资金投入保障、就业形势监测、突发事件处置、舆论宣传引导等五项机制,推动各地切实履行稳就业主体责任,汇聚稳就业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