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火爆全网的《野狼disco》出事儿了。其伴奏原作者、芬兰音乐人Vilho Ihaksi指控《野狼disco》涉嫌侵权。
而昨日晚间,《野狼disco》原唱@宝石Gem做出回应称,自己于2019年4月写了《野狼disco》的词曲,并于2019年7月12日购买非独家Beat分轨,同时@宝石Gem还通过视频晒出了购买分轨的消费记录,并表示其并未抄袭。以下是声明原文:
不过,这里笔者要说的是,作为吃瓜群众我们应该区分一下抄袭和侵权的不同。
Vilho Ihaksi指控的并非是抄袭,而是侵权。也就是说@宝石Gem使用这段伴奏是合法的,但为什么会侵权呢?
事实上Vilho Ihaksi原创的这段伴奏虽然是“Unlimited”,但它并不代表使用了之后就能够被用来出唱片或者参加商演。举个简单的例子大家就明白了。比如周杰伦的歌你可以随便翻唱、改编,但你要是把翻唱、改编拿来出唱片售卖,或者开个人的商业演唱会,那就是侵权了。
所以,《野狼disco》伴奏原作者指控的是侵权而非抄袭。
文章出处:中关村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