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更加渴求丰富的精神生活,于是电视综艺节目顺应时代发展的趋势而诞生。如今,电视综艺节目已广泛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的影响着观众。
不过现如今综艺节目风生水起,种类丰富、五花八门,看似一片大好,但其中也有不少严重问题。不说具体内容,光是看综艺名字就能感受到不少节目存在同质化的问题,而且节目版权问题也是为观众诟病,真正优质综艺可谓屈指可数。
纵观中国电视综艺的现状,存在如下几个问题
一、节目抄袭克隆严重
据有关资料统计,韩国综艺是国内节目的重点抄袭对象。据18年韩国《中央日报》刊登的一篇文章显示,中国历年来抄袭的韩综多达34档。tvN的《尹食堂》被抄袭成《中餐厅》(湖南卫视),《三时三餐》变成了《向往的生活》(湖南卫视)。而其中最为人熟知的就是《偶像练习生》抄袭韩国《produce 101》,前者还被国际节目模式保护协会(FRAPA)点名判定抄袭后者相似度达到88分。
二、同质化严重
声音选秀类节目一直是国内综艺的热门,但2014年同一时间段就有浙江卫视的《中国好声音》、东方卫视的《中国梦之声》、山东卫视的《天籁之声》、湖南卫视的《快乐男声》与《中国最强音》五档节目。而最令人尴尬的是,有很多熟脸甚至在多档节目中出现,而长此以往只会消耗观众对于此类节目的新鲜度。
三、节目效果不佳
这其中包括参与节目的演员表现比较拘谨,节目效果缺乏创意。现在中国参与综艺节目的艺人大多为演员或歌手,专业笑星、脱口秀演员等自带笑料的群体严重缺乏,更多依靠剪辑和后期加特效故意创造冲突和笑料,导致节目效果差。而在节目形式和内容方面,没有加入更多的新意,部分国内的综艺节目尤其是真人秀节目虽然通过购买海外热门节目的版权的方式引入,但不管在节目创意、制作水准和内容的设计方面都是离不开一定的套路,也缺乏本地化的思考。
随着时代的发展,电视娱乐节目被逐渐开发、重视和放大,娱乐类节目已经成为仅次于新闻类节目的第二大收视焦点。我国电视娱乐节目应该克服上述问题朝着健康良性的方向发展。为此国家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
国家广电总局公布网综细则
2月21日,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工作部署,在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指导下,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联合央视网、芒果TV、腾讯视频、优酷、爱奇艺、搜狐、哔哩哔哩、西瓜视频、快手、秒拍等视听节目网站制订了《网络综艺节目内容审核标准细则》。
综艺节目的主创及出镜人员,不得选用因丑闻劣迹、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艺人;不得出现选用外国国籍或港澳台籍人士不当的情况。综艺节目造型、道具、舞美等布设不得存在安全隐患;不得出现出镜人员穿着并非节目场景或内容必需、刻意展示性感或性吸引力的服装。综艺节目的制作包装,不得以流量艺人、制作经费炒作话题,进行过度营销和夸大宣传。选秀及偶像养成类节目中不得设置“花钱买投票”环节,刻意引导、鼓励网民采取购物、充会员等物质化手段为选手投票、助力;主持人、嘉宾介绍或评价选手、节目参与人员时,不得使用带有侮辱、歧视的言语,或者连带侮辱、歧视某一特定群体的语言;不得有未成年人参与选秀类节目。
而且针对情感交友类节目问题,《细则》规定,不得宣扬拜金主义、奢靡之风、享乐主义;不得以婚恋交友、感情考验为幌子,对节目参与人员进行各种人性测试,揭露人性弱点。在少儿亲子类节目中也不得出现少儿着装暴露或模仿某些成年人装扮,不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的情况;不得集中展现或宣扬炫富、享乐主义等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价值观;未成年人节目不得宣扬童星效应或者包装、炒作明星子女。 针对游戏比赛类节目问题,《细则》要求,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游戏,在比赛环节设置中不得没有安全指导或安全提示;不得人为激化矛盾、故意制造低俗噱头。
而且针对电视剧网络剧注水、演员片酬过高等问题,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简称广电总局)日前发布通知,要求从通知下发开始,电视剧网络剧原则上不超过40集,演员片酬不能超过总成本的40%。此外,针对内容注水、人为拉长集数等问题,广电总局提倡电视剧网络剧不超过40集,鼓励30集以内的短剧创作。对于演员片酬问题,广电总局表示每部电视剧网络剧的全部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的的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70%。
总结
无论是电视剧制作行业还是综艺制作行业其实真的是需要用心沉淀下来做的,一档综艺节目的背后是很多人创意的碰撞产生的结晶。电视剧不应哪个题材火就马上跟进,综艺节目也绝不是统一模式下看各大明星笑话的舞台。而观众在经过多年海内外优秀节目的熏陶之后,也有了一定的审美和评判标准,想要打明星牌以制造话题吸引观众收看的方式会越来越行不通。希望在这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细则发布之后,会引领中国电视内容向着更加健康多元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