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宣布将向社会发放4亿元消费券,成为全省第一个消费券发放的城市。第一期普惠型消费券,共计5000万元。
第一期消费券将于4月3日(今天)上午10点整准时发放,共发放消费券100万份,总额5000万元。
目前,登陆支付宝(或郑好办APP),可在首页活动专区进行领取,每人限领一份(一份包含5张消费券,即一个消费券卡包,卡包价值50元,包含2张5元,2张10元,1张20元)。
第一期消费券限在郑州市线下实体店使用。已领到消费券的用户,可通过手机支付宝APP,在开通支付宝支付功能的线下实体店结账使用。购物满28元可使用5元消费券,满38元可使用10元消费券,满78元可使用20元消费券。
据悉,第一期消费券使用有效期截至4月15日。同一用户在同一商户每天最多可使用2张消费券,每笔消费限用1张。
消费券过期未使用的,予以收回。商家如有消费券适用疑问,可与支付宝联系(电话:95188-1)。
据了解,第一期消费券共发放100万份,数量有限。先领先得、先得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