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旗资讯在北京友谊宾馆举行“闪盘专利确权事件说明会”,会议对近期发生的国内IT业首起涉及多方的大规模专利纠纷进行了说明和讨论,包括记者和行业人士近百人参加,会议讨论积极,反响强烈。
此次展开研讨正是针对近日宏基电脑(涉及宇瞻电子)、华旗资讯等厂商纷纷收到朗科公司的诉状,状告这几家厂商侵犯其“发明专利”,也就是现今发展极为迅猛的闪盘产品;同时,国内PC行业领导厂商联想与USB闪盘业另一家重要厂商鲁文科技也被朗科通过公证机关取证。
在此次说明会上,朗科公司所申请“发明专利”的确权问题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就此,华旗资讯副总经理侯迅在会上谈到,知识产权中有关发明创造的纠纷分为确权和侵权,在知识产权案件中,确权之争要远远多于侵权之争,侵权之争较少发生。这是由于,专利授权过程中的局限性导致专利授权并不保证绝对的正确性。“确权之争”是指当权利要求人的专利本身还处于争议、不确定的法律状态时,当事人之间所发生的要求确定专利本身法律地位的争议。而现在国内众多厂商与朗科之间的确权之争,即是国内众厂商对朗科将公知技术与公用标准直接作为私属专有权益的集体置疑。
与会记者与行业人士了解到,朗科在其发明专利说明书(专利号:99117225.6)中,对于其“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发明专利的主权利要求描述如下:
“……
1、一种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在外存储装置内装用快闪存储介质,同时设置控制其存取数据和实现接口标准功能操作请求的固化软件;
(2)对所述快闪存储介质内部数据按单一分块模式组织;
(3)建立基于通用串行总线(USB)或IEEE1394总线的信息交换通道;
(4)经由USB或IEEE1394总线引入所述外存储装置的工作电源;
(5)按照USB标准或IEEE1394标准规定的规范方法在数据处理系统主机与所述外存储装置之间传送要交换的信息。
……”
与会人士认为,朗科所谓“发明专利”的内容无从谈起自主研发的成份,全部都是早在上个世纪的各种公开文献、公用技术规范文案、教科书等上即已广为流传、早已尽人皆知的公知技术和公用标准,更根本无从印证确定发明专利所必需的“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三项原则性要求。
而且说明会上还纵观朗科所申请“发明专利”的内容,清华大学计算机网络系常博士谈到,该项技术均为与USB和Flash Memory相关的公知技术和公用标准,任何涉及此领域厂商的产品都不可能不涉及这些公用标准与公知技术,一旦朗科展开权利要求,任何生产、销售MP3、录音笔、数码相机、掌上电脑、闪存等等这些采用Flash Memory为存储介质、通过USB与计算机交流数据的设备的厂商,均将落入“侵犯”朗科“发明专利”的侵权圈套。如此大范围地将公众权益私属化的事件,在IT行业内尚未有过先例。
由此不难看出,朗科的发明专利本身能否成立确实令人不得不去置疑,众多USB闪存厂商对于朗科公司的“发明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这一问题上存在异议自在情理之中,由是,这次确权之争的发生也是迟早必然的事情了。
与会者认为,专利的特征就是“技术之火加利益之油”(林肯语),是在一定时间、一定区域、一定范围内保障通过发明创造促进科技发展、进而推动人类历史演进的发明创造者的专有权益。但如果将本属于社会和公众的公知技术、公用标准利益专有化,这种极度侵害公众利益的倒行逆施行径更将对科技的发展和人类历史的演进造成难以估量的巨大破坏。因此,保护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的内涵并非仅仅针对个人发明创造,更包括对全社会和公众权益的保护。相关国内厂商已表示,将运用法律武器,共同捍卫公众利益、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坚决抵制这种侵害公众利益的不良行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