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经常收到广告短信以及推销电话一事,想必每一位朋友都会不胜其烦。不过,对于电信运营商经常发商业信息,以及公司乱打推销电话一事,随着河南省出台了相应的电信条例,也将会迎来改变。
据报道,6月3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南省电信条例》。该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用户权益保护,《条例》也作了明确规定。电信用户享有对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自由选择权,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服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规范用户消费提醒方式,采用相对固定的渠道和统一格式,控制合理的提醒时间和频次,不得夹带或者变相夹带广告;
用户明确表示不需要消费提醒服务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停止向其发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电信用户同意,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此外,《条例》还明确,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加强技术手段建设,提升识别和拦截能力,加大对商业性信息、垃圾信息和骚扰电话的治理力度;应当规范主叫号码真实传送,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防范、打击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诈骗行为。
同时,还应当规范电信线路出租行为,不得擅自转接国际来话或者为非法网络电话、改号电话提供接入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电信业务经营者,向未依法获得电信业务许可或者办理备案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电信业务的电信资源、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或者提供公共数据传送、接入服务的,由省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