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7月1日起驾乘电动自行车必须戴头盔 违者最高罚50元
  • 陈驰
  • 2020年06月26日 08:24
  • 0

为切实增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后果,南京市将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管理。

日前,我们从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7月1日起,全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未按规定佩戴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今年5月份,公安部下发通知显示,自今年6月1日起,全国将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其中“一带”是指安全带,“一盔”是指安全头盔。

同时,多地表示跟进,为保证民众出行安全,对于骑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开车不使用安全带的违规行为,都将会被严查。

不过,在5月20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信息显示,公安部密切关注安全头盔涨价问题,公安部要求,各地要稳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南京:7月1日起驾乘电动自行车必须戴头盔 违者最高罚50元

文章纠错

  • 好文点赞
  • 水文反对

此文章为快科技原创文章,快科技网站保留文章图片及文字内容版权,如需转载此文章请注明出处:快科技

观点发布 网站评论、账号管理说明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相关报道

最热文章排行查看排行详情

邮件订阅

评论0 | 点赞0| 分享0 | 收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