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海底捞”状告“河底捞”侵权,法院一审判决海底捞败诉引发业内关注。尽管赢了官司,但餐馆老板还是将餐馆名字由“河底捞”改成了“河底鲜”。
据报道,对于为什么要改名,近日餐馆老板娘康女士表示:“当时准备了十几个名字,工商说注册不了,后来河底捞这个名字可以通过就用了。”
“因为我们不想惹这些麻烦,他们都是上市公司,餐饮巨头,我们普通老百姓无法抗衡,所以我为了不给自己惹麻烦。”餐馆老板娘康女士还介绍称,餐馆一直做着地地道道的湘菜,与海底捞完全不一样。“从来没有客人是为了吃海底捞,误来到我们店。”
有媒体称,河底捞赢了侵权案却被判赔偿海底捞3.7万元,对此,老板娘康女士称这是不实报道,并表示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前不久,因认为河底捞餐馆使用的“河底捞”标识与海底捞公司核准注册的“海底捞”商标为近似商标,“海底捞”一纸诉状将“河底捞”起诉至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无论从字体的字形、读音、构图、颜色,还是从原告、被告经营的菜品等方面,均不会使一般的消费者对河底捞的餐饮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海底捞之间有特定的联系,故被告河底捞餐馆不构成对原告海底捞公司的注册商标“海底捞”的商标权的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