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微获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进行了明确。
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在10月1日至8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是:10月1日(星期四)至8日(星期四)放假调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日前,有国内媒体根据今年的放假安排,研究了三套“拼假”方案,只要合理请假,就可拥有最长16天的超级“加长版”假期。
方案一:10月9日、10日两天请假,连接10月11日(周日),一共休息11天。
方案二:9月28日至30日、10月9日、10月10日共请假5天,连接10月11日(周日),一共休息14天。
方案三:9月27日至30日、10月9日、10月10日共请假6天,连接9月26日(周六)、10月11日(周日),一共休息16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