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对瑞幸咖啡(中国)有限公司、瑞幸咖啡(北京)有限公司、北京车行天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神州优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征者国际贸易(厦门)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的不正当竞争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决定书,涉及业绩造假达22亿元的瑞幸咖啡及相关公司,被各自罚款200万元,合计1000万元。
市场监管总局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称,瑞幸咖啡中国、瑞幸咖啡北京共同作为瑞幸咖啡连锁品牌的经营总部开展业务,2019年4-12月期间,在车行天下、神州优通、征者国际贸易等多家往来企业帮助下,虚假提升了瑞幸咖啡2019年度相关商品销售收入、成本、利润率等关键营销指标,并对外广泛宣传使用上述虚假营销数据。
2019年4-12月,瑞幸咖啡中国、瑞幸咖啡北京在多家第三方公司帮助下,采用个人及企业刷单造假、API企业客户交易造假等方式,虚增收入,通过开展虚假交易、伪造银行流水、建立虚假数据库、伪造卡券消费记录等手段,累计制作虚假咖啡卡券订单1.23亿单。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2019年11-12月期间,车行天下、神州优通、征者国际贸易当事人明知瑞幸公司为了营销业绩造假、财务造假,并对外宣传以此获取竞争优势和交易机会,仍然与其达成合谋,帮助瑞幸公司虚增成本支出、平衡业绩利润数据,另将通过虚假原材料采购交易所归集的资金,用于瑞幸公司虚增营业收入,并为其隐瞒资金真实来源,通过上述方式帮助瑞幸公司实现资金回笼,确保瑞幸公司通过资金不断循环的过程,实现营业收入大幅虚增,最终得以形成极具吸引力的虚假业绩,足以误导消费者以及相关公众,为瑞幸公司虚假宣传行为提供了实质性帮助。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之规定,构成帮助虚假宣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