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部分车主在通行高速时,都是用了ETC设备,不停车直接交钱走车,高速收费站通行速度,以及整体体验度都明显提升。
不过,也有车主头疼,明明只走了一次高速,为什么需要开几张不同的发票,报销时也较为麻烦。
日前,有网友在交通运输部留言询问:使用ETC通行收费公路,一次通行为何要开两张发票?
对此,交通运输部回应:根据相关财税政策规定,ETC客户一次通行涉及多家经营管理单位所辖路段的,需分别开具多张电子票据。
此外,有网友问询:电子发票能否一次性生成,方便报销?
交通运输部回应:可以。登录通行费电子票据服务平台网站www.txffp.com或“票根”APP,选择相应通行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票据和电子汇总单。
同时,交通运输局进一步详细解释道:可在实际发生通行交易后第7个自然日起,登录通行费电子票据服务平台网站www.txffp.com或“票根”APP。
选择相应通行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票据和电子汇总单;ETC预付费客户可以在充值后实时登录服务平台,选择相应充值记录取得不征税发票。
并且,根据用户需求,通行费电子票据服务平台可按一次或多次行程为单位,在汇总通行费电子发票和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信息基础上,统一生成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汇总单,作为已开具通行费电子票据的汇总信息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