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评比特币:不具备货币“法定地位” 投资者切勿盲目跟风
  • 朝晖
  • 2021年03月24日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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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比特币的价格犹如过山车一般,搅动投资者的神经。3月13日,比特币一度站上61000美元关口再创新高。

来自blockchain的统计数据显示,3月18日当天,全球矿工收入为64386000美元(约合人民币4.2亿),这也有史以来矿工单日收入最高的一天。

巨额收益的背后,则是常人难以承受的高风险。

今日,人民日报发文评论称,应用前景不明,市场波动巨大,比特币冲高,风险要当心。比特币并不具备货币“法定地位”,投资者切勿盲目跟风。

文章称,对于比特币的性质,中国监管部门有过清晰论断。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委印发《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指出:

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不过,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居民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监管部门还明确表示,从比特币属于特定虚拟商品这一属性看,可能存在较高的投机风险、较高的洗钱风险以及被违法犯罪分子或组织利用的风险。

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再次强调,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比特币既没有国家主权的授信,也没有法定货币的地位,应用前景不确定性非常大。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目前各国央行都在促进本国货币的数字化,所以未来比特币的法定使用的几率是很小的。

他认为,比特币作为一个新鲜事物,在一定程度上有它的技术含量。但把它用来做投资应用,还是会有很大的风险,建议没有相关专业知识的普通人不要盲目跟风去“博傻”“击鼓传花”。

人民日报评比特币:不具备货币“法定地位” 投资者切勿盲目跟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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