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4月13日晚,南京市120陆续接到南京江宁大学城某学校多名学生的求助,一个晚上就有9名学生出现头晕、心慌甚至烦躁不安的症状,先后被送到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急诊科。
据了解,这些学生都抽了一种网上购买的电子烟,然后集体出现上述症状。
医院医师表示,很多人觉得电子烟危害小于卷烟,其实不然。电子烟中同样含有尼古丁,而且与卷烟相比,电子烟还常常被调制成各种“口味”,添加有各种食源性或非食源性的香精等添加剂,甚至添加成分不明确,这就带来了更多不可预测的风险。
电子烟长期游离在监管之外的灰色地带,不少厂商受利益驱动变换花样推销,而学生群体由于对电子烟危害认知不足,好奇心又强,很容易去尝试。
3月22日,工信部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正式提出在附则中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信部表示,本次修改主要考虑了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推进电子烟监管法治化,二是符合电子烟产品特性以及当前国际监管的通行做法,三是增强电子烟监管效能。
此举获得了普遍支持,业内人士也认为电子烟行业将迎来一场地震,有利于规范运营,不过反对声音也有。
北京市控烟协会就对提议持反对态度,认为国家烟草专卖局本质上是在执行烟草总公司的企业职能,不适合作为电子烟的监管单位,而电子烟国际主流监管方为公共健康相关部门,比如美国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PDA)、英国的公共卫生部(P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