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消息,微博话题“公司白班改夜班10名员工辞职索赔”登上热搜榜。
据报道,2020年10月初,武汉某科技公司突然下发通知,要求员工将工作时间从白班改为夜班(18时至次日凌晨2时)。
权某等10名员工认为,凌晨2点下班,公共交通停止运营,回家不方便,拒绝接受调整工作时间的安排,并以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向公司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索要经济补偿。
仲裁委支持了劳动者的诉请,公司不服起诉,法院与工会共同帮助劳动者维权,最终辞职工友获近十万补偿。
有律师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工作时间属于重大事项,公司变更工作时间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