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车放在4S店保管,却被使用1600多公里。近日,邵女士就遇到了这件烦心事。
据报道,邵女士去年10月购买了一辆奇瑞新能源车。由于小区改造没地方停车,在销售人员建议下,她将车停放在4S店由对方代为保管。
邵女士说:“他说你把钥匙放在我这边,我可以帮你动一动,保持你车子是不坏的,我对车也不是很懂,我就把车钥匙给了他。”
不过,最近邵女士打算用车时,却发现自己的爱车被销售人员私自使用,而且行驶里程多达1600公里。
定期动动车,半年多时间也不至于要跑1600多公里,对此,邵女士非常不满。
4S店给出两个结解决方案。据邵女士透露,4S店给出了很霸王条款,意思你要么可以他买下这个车,他把我价格压得很低,让我接受不了,还有一元一公里来补偿我。
对于行驶1600多公里这件事,销售人员表示,这只是他的个人行为,与店方无关,自己愿意承担责任。让人苦笑不得的是,这位销售人员说他代为保管车辆,邵女士也应该支付相关的费用。
对此,法律界人士表示,虽然当时双方没有就代为保管签署书面协议,但也已经构成了无偿保管。不过,因为没有签署书面协议,究竟应该由销售人员还是4S店负责,包括具体的赔偿金额也较难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