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公告:相关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
  • 建嘉
  • 2021年07月06日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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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央行官网刊登最新动态称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服务问题,约谈了工、农、建等各大银行和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

人民银行有关部门指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滋生非法跨境转移资产、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风险,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当时,央行的一系列限制政策一出,导致了比特币为主的虚拟货币市场大幅下跌,一度创下今年新低。

今日,央行方面再次发出公告,郑重警告相关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具体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的决策部署,防控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近期,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怀柔区政府相关部门,对涉嫌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软件服务的北京取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予以清理整顿,责令该公司注销,官方网站已停用。

在此,我们郑重警告辖内相关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辖内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增强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

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不盲目跟风虚拟货币相关投机行为,谨防个人财产及权益受损。要珍惜个人银行账户,不用于虚拟货币账户充值和提现、购买和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以及划转相关交易资金等活动,防止违法使用和个人信息泄露。

及时举报虚拟货币交易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央行公告:相关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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