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各地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频繁出现。
前不久,应急管理部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其中明确规定,从8月1日开始,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将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另外,《规定》提出,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
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那么如何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
首先,在充电时应远离易燃、可燃物品,避免长时间充电。
另外,尽量避免在下雨天、积水路段行驶,防止电机进水,充电时短路起火。
在高温天气下骑行后,将电动自行车放置在阴凉处,待车辆及电池的温度降下来后再充电。
同时,需经常检查充电线路和插座,避免线路老化、腐蚀、短路、接触不良等引发火灾。
最后,电动车不要选择停放在走廊、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并且不得占用消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