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对Zune的一个措施是,他们每卖出一台Zune,就向唱片公司支付一定的费用。现在加拿大可能会“学到”这个方法,消费者每购买一台MP3,就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以保护艺术家、音乐发行人和唱片公司在私人复制方面的损失。
非营利性组织加拿大私人复制版权联合会(Canada Private Copyright Collective,CPCC)可以算是“业界保护伞”,他们正在试图给播放器增加一些税款,用来保护音乐界。这不是他们第一次“出手”,2003年他们提出过这个想法,但2004年被联邦上诉法庭驳回了。
和绝大多数欧洲发达国家一样,加拿大法律规定在加拿大出售的空白媒介如磁带、光盘等加上一定的税款,目的是补偿音乐家,出版商等因为私人复制而造成的损失。那个时候,法官Marc Noel认为数码播放器和硬盘是不应该进入这个范畴的。
但CPCC认为,MP3播放器也应该被列入收税商品名单之中,因为它的主要作用之一就是存储多媒体。如果他们的提案通过,那么根据播放器容量的大小,消费者就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CPCC建议1GB的播放器收费5加元,10GB收费25加元,10-30GB的50加元,超过30GB的收费75加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