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闹的沸沸扬扬的#阿里女员工被侵害事件#终于算是告一段落,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发布通报称,按照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依法对王某文终止侦查。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王某文作出治安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
但是,根据报道,在通知下达后王某文就第一时间被释放,许多网友对此表示疑惑。
对此,王某文辩护律师郑晓静出面发声,她表示:“检察院认为他不构成强制猥亵罪,所以不批准逮捕”,同时检察院做出不批捕决定时,王某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8天,已经抵扣了治安拘留,所以在9月7日凌晨释放王某文。
同时,该律师还透露,对于是否起诉控告人周某,王某文和家人还在考虑。
另据报道,王某文妻子李女士也对外表示,“多次跑了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现在确定不被批捕了,是否起诉周某,我要跟他(王某文)商量一下再决定”。
对于周某是否涉嫌诬告陷害,律师庞九林表示:“诬告陷害的一个关键点是捏造事实,编造谎言,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公开资料显示,周某在向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陈述的过程中,并没有捏造事实。起码有一个事实是存在的,即她和王某文确实有过身体上的接触,而且公安机关也认为王某文对周某实施了猥亵行为。”
至于这种猥亵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由司法机关认定的。当事人认定的行为性质和司法机关认定的行为性质不一致,并不会构成诬告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