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国家卫健委公布了修订的《献血浆者须知(2021年版)》(国卫办医函〔2021〕480号),加强单采血浆站管理,保障献血浆者身体健康,保证原料血浆质量。
2000年11月24日印发的《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下发供血浆者须知的通知》(卫办医发〔2000〕234号)同时废止。
血液包括55%-60%的血浆、40%-45%的血细胞,后者又分为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
献血是抽取献血者的全血,献血浆则是利用全自动单采血浆机,经离心机分离,采集人体血液中的血浆部分,并将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等回输给献血浆本人,使其能很快恢复体力。
献血浆对血液质量的影响小很多,也能刺激人体造血系统的活跃,而献出的血浆不是用于贡献和爱心,是送去药物工厂用来做药物的原材料,属于有偿行为。
根据新的规定,献血浆者只接受单采血浆机采集血浆,拒绝手工操作采集血浆。两次献血浆间隔不得少于14天,一年内累计献血浆次数不得超过24次。每次献血浆量不得超过600克(含抗凝剂)。乙肝表面抗体阴性的新献血浆者需经乙型肝炎疫苗免疫。
献血浆者需经过体格检查、血液检测。
体格检查项目共有10点:
1、年龄:18~55周岁,固定献血浆者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2、体重:男≥50KG,女≥45KG。
3、血压:
12.0 Kpa(90 mmHg)≤收缩压<18.7 Kpa (140 mmHg);
8.0 Kpa(60 mmHg)≤舒张压<12.0 Kpa (90 mmHg);
脉压差:≥30 mmHg/4.0 Kpa。
4、脉搏:60次/分钟~100次/分钟,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分钟,节律整齐。
5、体温:正常。
6、胸部:心肺正常,无病理性呼吸音及病理性心脏杂音,心率60次/分钟~100次/分钟。新献血浆者须做心电图和X光胸片检查,固定献血浆者和非固定献血浆者每12个月做1次心电图和胸片检查。
7、腹部:腹平软、无肿块、无压痛、肝脾不肿大。
8、皮肤:无黄染,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
9、五官:无严重疾病,巩膜无黄染,甲状腺不肿大。
10、四肢:无重度及以上残疾,无严重功能性障碍及关节无红肿。双臂静脉穿刺部位无皮肤损伤,无静脉注射药物痕迹。
血液检测项目共有9点:
1、血型:用经批准的抗A抗B血型定型试剂测定。ABO血型以正定型法检测,新献血浆者须检测。
2、血红蛋白含量:男应当≥120g/L,女应当≥115g/L。
3、血清总蛋白含量:采用双缩脲法测定,应当≥65g/L。若检测血浆总蛋白含量,采用双缩脲法测定,应当≥55g/L。
4、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采用速率法测定,应当≤50U/L。
5、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用经批准的试剂盒检测,应当为阴性。
6、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用经批准的试剂盒检测,应当为阴性。
7、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1和HIV-2)抗体或抗原抗体联合检测:用经批准的试剂盒检测,应当为阴性。
8、梅毒螺旋体抗体:用经批准的试剂盒检测,应当为阴性。
9、血清/血浆电泳:白蛋白应当≥50%,并与前次比较无明显变化。新献血浆者须检测,固定献血浆和非固定献血浆者每12个月检测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