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上午消息,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明确将从10月15日起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并扩大市场交易电价的上下浮动范围。
《通知》明确,燃煤发电的电量原则上要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的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将形成“市场煤”“市场电”的煤电市场格局。
同时,扩大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的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
《通知》专门提出,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还将引导高耗能企业的市场交易电价实现相对更多的上浮,倒逼高耗能企业节能减排,改善电力供求状况。
此外,《通知》还提出将取消工商业用户的目录销售电价,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
国家发改委测算,在当前形势下,市场交易电价可能出现一定上浮,企业用电成本会有所增加,但全国工商业企业用电成本占总成本平均约1.3%,此次改革最多可能推高约0.15个百分点,总体影响有限。
据悉,此次改革明确居民、农业用户仍执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购电方式、电价水平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