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跨区法观公众号获悉,2021年10月18日14时,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对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宣判,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郭美美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被告人汪邹雅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21年8月13日上午9时30分,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称上铁法院)对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分别自2021年1月、2月起,在明知上家赵某(另案处理)处所销售的减肥糖可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情况下,仍各自以每盒699元等单价对外销售。至案发,被告人郭美美销售减肥糖100余盒,收款人民币7万余元。期间,被告人郭美美还帮助被告人汪邹雅向赵某订货、付款,共同销售减肥糖4盒,收款人民币2,796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从查获的涉案减肥糖中检出西布曲明成分。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的行为均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庭审中,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及其委托的律师进行辩护,充分行使其相关诉讼权利。
庭审时,郭美美在做最后陈述时哭了,她哽咽着说,自己从2014年就出事坐牢,出狱后仅一年再次被抓,她表示很后悔,称“我活得挺失败的”,“对不起关心支持我的粉丝”。
这已经是郭美美“二进宫”了。早在2014年,郭美美就曾因多次组织他人进行赌博活动,且情节严重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2015年9月10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人郭美美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2019年7月13日,郭美美为期5年刑满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