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消息,天眼查App显示,战狼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新增一则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对象为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杨春祥,申请人为吴京,其关联案件为该公司与吴京相关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此前,战狼品牌管理公司因销售槟榔产品外包装及兑奖卡含有吴京肖像且标注“吴京助力‘战狼’品牌”字样,被吴京起诉。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系演员,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其姓名、肖像亦具有一定商业价值,鉴于被告使用原告的姓名、肖像宣传该公司销售的产品的行为具有营利性,故法院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判决被告停止侵害、赔偿吴京34.2万元。
但是战狼品牌管理公司未在有效期内旅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遂对战狼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