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朋友圈发言,羡慕人家工资按时发放,河南省商丘市睢县的张女士被公司辞退。4月22日,睢县人社局表示,目前已对此事立案调查,并下发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
4月21日,张女士发布网贴称,自己被“康宁医养中心”辞退,原因是其在朋友圈乱发消息。20日上午9时许,张女士发布了一条朋友圈:“我真羡慕人家按时发工资。”张女士称,自己发布朋友圈后,当天下午便被公司开除,同事因评论了这条朋友圈也被开除。
对于上述事件,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给出公告称,经查,张某、彭某自2022年2月19日到睢县康梦园医养保健服务有限公司入职,该公司未依法与张某、彭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该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开除两人时已将工资进行结算。
在调查取证后,22日13时,睢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依法限期支付张某、彭某自入职起的经济赔偿金。该公司已于22日15时将两人经济赔偿金支付到位,监察大队将对该公司整改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感谢社会各界对睢县劳动保障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举一反三,对县内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依法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北京颖周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洪涛表示,员工遭非法开除后,有权选择要求继续履行还是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同时可以要求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经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仍不支付,可以要求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