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我们的很多读者至今还生活在不能共享上网的“水深火热”中。也相信很多读者肯定也看到本地或者某些地方的通信企业为了维护自己的垄断利润,甚至把共享上网上纲上线的说成是“违法行为”!这其中就包括重庆电信,它们先前就曾称:共享上网是违法的,是有安全隐患的,所以要封杀共享上网。
那么现在随着新业务的出台,只要你每月交16元钱,重庆电信就允许大家公开“违法”了。在新出台的重庆电信宽带e家业务中,有一项可选服务就是每月交16元,允许一个帐号多台电脑同时上网(1M和1.5M可2台同时上网,2M可3台同时上网),包括室内可无线上网。看到这个我们不禁要问,难道说多交些钱就不违法了?也没有安全隐患了?
事实其实很清楚,共享上网是多少年前就很普遍的网络行为,就像我们的电话接了几个分机一样简单,可惜的是有些人觉得影响了他们的利益,于是就在利润的驱使下把“共享上网”妖魔化,甚至称其违法。我们这次在这里说重庆电信,无非是因为它的事情前一段闹得比较热闹罢了,而且无论如何,重庆的用户在掏钱的基础上还可以共享上网了,与那些至今不允许用户共享上网的地方相比,重庆的用户似乎还是幸福的。
我们用户最容易做到的就是“用脚投票”,如果你不让我共享上网,我就另投别家。当然如果您所在的地方没有别的宽带供应商,或者即使有也都不提供共享上网,那也许真的只能指望垄断者发发慈悲了,或者盼着他们也想挣“共享上网”的钱。
呜呼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