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看国内上映电影时,我们都能在片头看到“龙标”,也就是广电总局颁发的公映许可证。
明天也就是6月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将正式为网络剧和网络电影发放发行许可证,从此网剧将正式拥有自己的“龙标”,也被称为“网标”。
网剧许可证以“网络视听”四个字为主体图,以朱红色为底色,时长5秒,放置于节目片头开始部分。
其实从5月13日开始,网剧“网标”就已经出现,《对决》成为第一个获得许可证的网络剧,《金山上的树叶》成为第一个获得许可证的网络电影。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网上网下同一标准”又前进了一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
根据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对国产重点网络剧片实施重点监管的规定,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的网络剧、网络微短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应依法取得广播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
(1)投资额较大的,目前的标准还是按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网络剧、网络动画片,以及投资100万元以上的网络电影、网络微短剧;
(2)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招商主推的;
(3)在网站(客户端)首页首屏、专题版块或专区专栏中推荐播出的;
(4)优先提供会员观看或以付费方式提供观看服务的;
(5)网络剧片制作发行主体自愿按照重点网络剧片申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