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生活中一些令人烦恼的噪声,例如广场舞的喧闹声、邻居的吵闹声、商业经营的喇叭音响声、机动车的轰鸣声等。这些噪声污染如何治理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
据央广网消息,今日起,《噪声污染防治法》开始正式实施。在往年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当中,有关噪音扰民的投诉比例比较高,仅次于大气污染。
新噪声法紧盯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痛点”,让不同领域的噪声污染监管有法可依。将“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均界定为噪声污染,解决了部分噪声污染行为在现行法律中存在监管空白的问题。
新修订的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
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
家庭及其成员应当培养形成减少噪声产生的良好习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饲养宠物和其他日常活动尽量避免产生噪声对周围人员造成干扰。
新法还鼓励创建“宁静区域”,在举行中高考时,对可能产生噪声影响的活动,作出时间和区域的限制性规定。
新修订的噪声污染法还对噪声监测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全国声环境质量监测,推进噪声监测自动化,统一发布全国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
据了解,目前,全国已有324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噪声监测,共设置监测点位7万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