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案件一审法律文书公布。
文书显示,国家知识产权局曾对腾讯公司申请的服装鞋帽类“王者世界”商标作出驳回复审决定。
对此,腾讯公司起诉称,引证商标“王者”权利状态不稳定,诉争商标“王者世界”与引证商标在含义、文字构成等方面差异显著,不构成近似商标,诉争商标系原告对在先注册商标的延续性注册,请求法院撤销被诉决定,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决定。
法院审理认为,诉争商标完整包含引证商标“王者”,在含义上未形成明显区别,若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造成混淆、误认;
商标注册人先后注册的商标之间不当然具有延续关系;
引证商标仍为合法有效的注册商标,仍构成诉争商标注册申请的在先权利障碍。
故此,法院判决驳回腾讯公司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