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一张“电动自行车被交警罚款55600元”的截屏图片在网络上传播。
图片显示为广东交警发布的通知,内容为“8月9日-14日交通罚款为:其中闯红灯108次,21600元,走机动车道68次34000元。共计55600元。”
对此,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在微信公众号发布通报称,该图片内容为不实信息。
经查,图片发布者邹某埌(男,27岁)为博人眼球、自行捏造事实,故意编辑虚假图片,并发到网上进行传播。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邹某埌作出行政处罚。
通报全文如下:
情况通报
8月16日,一张“电动自行车被交警罚款55600元”的截屏图片在网络上传播。公安机关核查后发现该图片内容为不实信息,并于8月17日找到图片发布者邹某埌(男,27岁)。经查,邹某埌为博人眼球、自行捏造事实,故意编辑虚假图片,并发到网上进行传播。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邹某埌作出行政处罚。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