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网友在社交平台爆料称,深圳一公司新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加班制度的公告》,该公司要求员工每月加班时长必须达到30小时,加班到晚上20:30给予最高20元餐补。如果员工加班未达到30小时,需要向公司乐捐300元。
据蓝鲸财经从涉事公司处核实到,此文件属实。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这是公司内部的事情。但在招聘软件上,这家公司称员工不加班,如加班可申请调休。
随后这件事也引起了网友的热议,有网友表示,上班上到欠钱,这是公然挑战违反劳动法,公司内部的事?一线城市都这样,我们小县城更是违法了。
有网友更是感慨,虽然总是再加班,但这种明面上强制性加班真的有些无语大了,还得倒搭钱,老板真是大机灵鬼,厉害厉害。有意思的一点是记者向其核实这个事情的时候,公司明确表示此文件属实,完全没有辟谣,而且底气十足,这种底气的来源其实就是问题的关键,是系统性设置下的一种反应。
不过竟然也有网友表示,说句实话,一个月30小时真的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