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久见!”
“离大谱!”
今天一早的微博炸了——
深圳一公司被爆:员工每月必须加班30小时。
每晚按时加到20:30,给予最高20元餐补。
加班费呢?对不起,没有。只能申请调休。
“精彩”的来了——
若加不满,需倒给公司300元。
这项规定被白纸黑字地落在公司新发布的加班公告中。
有媒体向该司求证,情况属实,并得到一句:没什么回应,这是公司内部的事情。
一时之间,网友的愤怒达到极点,与该话题相关的词条被分分钟送上热搜第一。
“这是要上班上到欠钱吗??”
“劳动法就是摆设啊,简直无法无天胡作非为。”
“古代农奴都比现代人休息时间多。”
“什么公司,别克制了,直接点名吧。”……
具体情况如何?
加班不够,「乐捐」来凑??
这份爆料来自一位网友。
据称,其实该公司本来7月底就提出了加班要求,但一个月以来并没有得到员工们的积极响应。
所以,公司人事部就开始“加码”,新颁布了一份《关于严格执行加班制度的公告》。
新规定从从9月1日执行到12月31日,针对全司的运营和开发。
里面的用词很是“讲究”:
(1)加班给的餐补被称为“奖励”。
并且为了鼓励大家积极加班,原来每晚“奖励”由12元升至20元。
(2)加不满要从岗位绩效中扣的罚款,被称为“乐捐”。
尤其这一词,遭到了不少网友吐槽。
△ 公告原文,图源蓝鲸财经官方微博视频账号
要命的是,这家公司在招聘软件上贴出来的招聘信息,原是白纸黑字地写着:
无强制加班要求。
△ 图源蓝鲸财经官方微博视频账号
现在看来,不仅要加班,没有加班费只给餐补,一个加不满还要扣钱。
而且每个月必须30小时这个强度,按一个月22天工作日算,等于是每天都至少要加1个多小时。
如果按一天8小时工作制算,等于每个月多上近4天班,这不等于单休了吗……
最后,消息称,这是一家成立于2014年的外贸电商公司,主要经营外贸各大电商平台。
三处违法,员工可解除合同申请赔偿
看归看吐槽归吐槽,不得不说,该司行为已经涉及三处违法:
首先,公司无权强制要求员工加班。
其次,餐补不符合加班费的法定标准。
我国劳动法规定,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进行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且该加班时间不可以用调休处理,只能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划重点!)。
最后,乐捐制度同样违法,因为罚款只能由行政机关来进行,公司只是一个民事主体。
公司内的法律不可大于国家的法律。
因此,律师提醒:员工可以据以上三个理由解除劳动合同,获得补偿金。
One More Thing
就在这两天,河南的一位打工人也遇到了类似的奇葩公司。
作为一名销售,她去找领导报销50元话费时,被告知只能报20元。
她就回了一句,“算了,我不用了”。
谁知领导立刻就因为这句话把她踢出了群聊,并辞退了她。
△ 图源共富视频
这还没完,当月工资也没给人家发。
问起来就是:
没说不发,她先举报公司,除非道歉,不然不发。
……
如此种种,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资本家们可以如此嚣张?
对此,有观点表示:还不是因为劳动法是一只“没牙的老虎”!
那么,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