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6时许,湖南高速警察常德支队河洑大队民警巡逻至长张高速195公里(西往东)处时,发现一名女子在快速车道上逆行奔跑,十分危险。
情形紧急,民警立刻将该女子引导至安全地带,并将其安全带离高速。
经过询问,该女子是高速公路附近村民,觉得高速公路上比较宽敞视野开阔,便来到这里跑步。
民警指着过往的汽车:“你看看这么快的车速,你躲的开吗?”女子沉默了:“躲不开。”
民警对该女子进行了安全教育和警告处罚,并到其所在村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
高速公路车速快流量大,尤其是快车道,汽车时速可达120km/h,也就是33米/秒,在高速公路行走十分危险,行人禁止上高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