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所有人都有过隐私被泄露的遭遇,其实不少都是“内鬼”干的。
11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多起典型案例,其中“江苏王某涛、董某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值得关注。
根据案情通报,2021年5月至7月,被告人王某涛在某快递公司工作期间,利用担任快递客服的工作便利,单独或者伙同其妻子被告人董某婷,通过公司系统查询收集大量寄递用户的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出售,非法获利24万余元。
经审查,被非法出售的公民信息含有姓名、地址、电话号码,买家购买信息系用于推销产品,故信息类型属于普通公民个人信息。
因被告人王某涛微信发送给买家的公民个人信息未能全部提取,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确立以违法所得认定犯罪的思路,及时调取转账记录,固定犯罪证据。
2022年5月30日,公安机关以王某涛、董某婷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移送审查起诉。
6月30日,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某涛、董某婷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二人承担24万余元的公益诉讼赔偿金。
庭审前,二人自愿缴纳了公益诉讼赔偿金,如皋市人民检察院撤回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起诉。
8月30日,如皋市人民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涛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董某婷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该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