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外出打拼的年轻人都有租房的经历。通常,对于屋内房东配好的家具家电,合同内会约定人为损坏的条款,提醒租客爱惜使用。
然而,据报道,12月4日,辽宁沈阳的一位房东却遭遇到“奇葩”租客。
房东赵女士介绍,男子10月17日入住,租金是850元,押金也是850元。
12月2日要抄表时发现进不去房间,也联系不上男子。核实后确认自己被拉黑,最终进入屋内更傻眼的一幕出现,屋内的冰箱,洗衣机,电视机以及空调等电器全不见了,损失约5000元。
通过短视频软件,赵女士得知租客11月27日已前往深圳旅游,现在她报了案准备起诉。
据悉,在租房期间,租客还多次向房东借钱,理由包括垫付电费、给窗户打密封胶等。
对此,网友们也是表示,见过当二房东的,没见过直接卖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