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消息,据报道,近日,山东菏泽一男子新买的苹果13Pro用不到三个月两次出现故障,第二次手机出现高温发烫、冒烟,直接导致手机背面出现一个高粱粒大小的烧焦孔。
据悉,该男子于2021年11月5日从某家电公司购入了一款iPhone 13 Pro,支付金额是8699元。同年12月,李某以手机屏幕出现小黄豆粒大小的斑点为由,找到了菏泽苹果手机售后维修点,对方将李某手机返厂维修,更换了手机屏幕、信号发射器两个、摄像头和电池。
2022年1月份,李某手机再次出现了故障,这次是高温发烫、冒烟,在第二次手机出现故障后,李某不同意进行维修,要求进行更换手机。
但是商家拒绝了其要求,表示涉案手机出现故障的时间节点已超过包退和更换的时间点。
菏泽中院审理认为,涉案手机在出现故障后,进行过一次维修,证明出卖人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认定某家电公司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现李某请求更换新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