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男子恋爱转账11万分手能向女方要回不 法院判决
  • 雪花
  • 2022年12月12日 22:16
  • 0

南宁的韦先生与孙小姐交往,约半年后分手,期间,男方累计向女方转账11万余元,他想拿回这笔钱,女方却认为,这笔钱是男方自愿进行赠与的,不应该进行返还。

法院审理查明,双方就10万元的转账没有签订书面借款合同,但分手后男方催款,女方回复:“缓一缓,目前没有钱”,既法院认定这笔钱为借款。法院最终判决女方偿还借款10万元。 

法官提醒,恋爱期间,出于热恋或者共同生活、步入婚姻等因素考虑,双方之间可能产生较多的经济往来,恋人间的赠与,如小额物品或钱财,一般都不能要求退还。

但若是出于希望与对方缔结婚姻或共同生活赠送的大额钱款,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双方未能缔结婚姻的情况下,视为赠与合同附带的义务未实现,赠与方可撤销赠与。

奇葩!男子恋爱转账11万分手能向女方要回不 法院判决

文章纠错

  • 好文点赞
  • 水文反对

此文章为快科技原创文章,快科技网站保留文章图片及文字内容版权,如需转载此文章请注明出处:快科技

观点发布 网站评论、账号管理说明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0条评论
相关报道

最热文章排行查看排行详情

邮件订阅

评论0 | 点赞0| 分享0 | 收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