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消息,微博话题“圆通延误致1400元药损坏只赔10元”上了微博热搜榜。
据报道,近日,陕西西安一男子从南通购买了价值1400元的药品,当天下午通过圆通快递发往西安,但过去了11天药品才到。需要冷藏的药品经过长时间的运输以及室温储藏,已经坏了。
男子尝试与快递员沟通未果,便拨打12305经行投诉,圆通相关工作人员回复十来天给出答案,最后客服与男子沟通,称因寄出时未提出需要冷藏,故无法对物品经行赔付,提出给男子因快递延误补偿10元。
对此,当事人表示,当听到10元补偿时以为客服在开玩笑,该男子称要起诉圆通。
律师表示,快递延误赔偿范围包括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